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重 点 工 作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任内容 重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1、完善推动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襄阳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2、建立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回头看”的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加强督办落实。
3、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的《实施细则》,自觉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党内请示报告机制,实现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办公室、政治部、机 关 党委、机关党支部和基层院党组等
2021 年全年
党组 2021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在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在本系统贯彻落实
4、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5、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院党组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基层院和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汇报。
6、健全党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检察业务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总体布局,进一步优服务、重办案、强管理、提素能、兴科技,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各方面。
办公室、政治部、机 关 党委、机关党支部、各部门和基层院党组等
2021 年全年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7、按照中央、省市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进一步锤炼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8、认真落实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精神,积极配合党委,制定计划,开展对相关基层院和机关部门的政治巡察。
9、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相应措施,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政治体检”,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规范工作时间外的政治言行,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1、坚持把政治融入司法办案中,进一步完善“跳进跳出”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服务大局效果指数、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政 治部 、 检务 督 察部 、 机关 纪 委和 机 关党 支部 、 各部门等
2021 年全年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2、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3、完善落实 “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14、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15、围绕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主线,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16、大力开展“大德立检,专业明察”基本理念系列宣讲活动,不断提振检察人员珍惜职业、担当有为、追求极致的精神状态。
17、进一步健全完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巩固和挖掘“襄检网阵”功能,提高涉检舆论防范、应对、处置水平,聚焦重点工作开展主题宣传,讲好襄阳检察故事。
18、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考核,主动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办 公室 、 政治 部 、新 闻 办公 室 、检 务 督察 部 等和 机 关各 支部 、 各部 门 、群 团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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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19、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地方党委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争取支持,推动各基层院至少配备一名级别相当于同级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的党组副书记。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检察长及副职异地交流、跨部门交流和换届准备工作。
20、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纳入干部考察考核重要内容,办 公室 、 政治 部 、检 务 督察 部 和机 关 党2021 年全年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选拔、调整配备机关内设机构干部,逐步合理搭建干部队伍结构。
21、开展先进示范党支部建设和标准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充分调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双报到”常态化机制。
22、严格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探索实施党员积分制分类管理,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3、做好人才工作。深入开展全员培训,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五项核心办案技能大赛常态化,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要将案例的“写、讲、评、推”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定期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建立经常性案例研讨制度,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活动。
委 、 各部门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从严追责问责。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25、围绕作风建设“服务发展、提升效能”主题,扎实开展“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跟进服务、全面升级服务、真心实意服务。认真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积极探索创建服务民企的新模式、新机制,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办 公室 、 政治 部 、检 务 督察 部 、机 关 党委 、 机关 纪 委和 机 关党 支部 、 各部门
2021 年全年
26、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首访领导包案制”“重访疑访包案制”,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回头看”,全力化解信访案件。
27、把公开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通报制度,依托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检察公开听证室,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8、提升“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水平,推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初向襄阳市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平时加强对重要问题的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襄阳纪委监委的监督。
29、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30、扎实开展“清廉襄阳”建设并紧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推进“一案一教育”“十进十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廉政文化宣教月活动,坚持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
31、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大力支持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2、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3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细化岗位廉政风险点,办 公室 、 政治 部 、检 务 督察 部 和机 关 党委 、 机关 纪委 、 机关 党 支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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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
34、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 1 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35、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建立健全基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等制度。推动支部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深度融合,规范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6、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深化市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软指标”向“硬任务”转变,兑现年底“亮业绩晒清单”。
3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填报内容至少更新 1 次。
38、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干警都知道“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减少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
39、根据“六型”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加强市院和基层院联建联创,目标捆绑抓共同落实,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标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督察督办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要将制度机制建设成果转化到信息软件上,相互推广使用。
40、研究推广运用智慧检务管理软件,实现检察综合工作系办 公室 、 政治 部 、检 务 督察 部 和机 关 党委 、 机关 纪委 、 机关 党 支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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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线上办公,举办“数字时代检察机关科学管理方法论”为主题的第四届“智汇襄检”研讨活动。
(九)领导机关和基层院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机关党委对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机关党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防止出现“灯下黑”
41、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结合实际,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简便易行、务实管理的责任清单,认真运用好襄阳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系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及时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每年不少于 1 次。
42、调整充实并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配合机关党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机关党委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43、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以适当方式公开。
办 公室 、 政治 部 、检 务 督察 部 和机 关 党委 、 机关 纪委 、 机关 党 支部 、 各部门
2021 年全年
(十)加强对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44、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
45、开展丰富活动,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政 治部 、 办公 室 、机 关 党委 和 机关 党 支部 、 群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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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46、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情况开展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调研成果交流调研不少于 1 次。
47、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 1 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落实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相应的安排部署。
48、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监督检查和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检查基层院党组织、机关党支部和机关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每年不少于 1 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办 公室 、 政治 部 、检 务 督察 部 和机 关 党委 、 机关 纪委 、 机关 党 支部 、 各部门
2021 年全年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一、责任目标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 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 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
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 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 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 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防城港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东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编辑兴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 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 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 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 1 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 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 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考核评价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东兴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
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 根据此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等工作督导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X 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X 工作布局和 X 奋斗目标,紧盯打造创新发展高地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确保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 X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始终坚持全局谋划、统 筹指导,区委班子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不断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科学指导。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负责对全区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指导;按照区委要求,全区×个单位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四到位”。二是加强科学指导。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区委中心组学习×次、专题党课×次、专家授课×次,深入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会议、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责任分解意见》等,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预防
和加强领导等方面,对全区从严治党工作中长期和阶段性工作提供了科学遵循和统一指导。三是加强常态管理。坚持把研究部署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作为常规议事内容,定期列入区委常委会、区党政联席会议、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区纪委全会、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议程,及时传达上级最新精神,研究解决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区委先后×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有关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确保了主体...
关键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清单 主体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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