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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3-03-17 18: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4篇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2017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下面是小编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4篇

篇一: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 20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中张的积极性,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镇党委管理的全体党员。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量化分值、积分登记、积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量化分值。党员积分制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 7:3 的比例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基准分因素和加分因素,其中基准分因素包括:履行基本义务、发挥带头作用和促进农村发展三个方面;加分因素包括对党员在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行为进行分值量化。基准分因素和加分因素共同组成党员行为积分细则(见附件 1)。

 2、年度评议积分。由各党支部半年或年终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二)积分登记。主要包括逐级记分、公示积分和定期上报三个环节。

 1、逐级记分。各党支部统一制定《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表》(见附件 2)。积分由各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按月依据党员行为积分细则进行初步打分。党小组长积分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书记积分由镇党建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比如帮扶困难群众、参加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实行由党员自己每季度向支部申报、支部核实的办法积分。党员行为初步打分经由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党员行为积分。

 2、公示积分。党员行为积分和加、扣分因素上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每季度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公示。以支部为

 单位于每季度首月初 5 日前对上季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党员对季度积分及加、扣分因素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3、定期上报。对党员积分情况实行一季一报制度。各党组织于季度公示结束后 3 日内将本党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建办,汇总后于公示当月 20 日前将党员积分情况存入党员档案。

 (三)积分应用。各党支部把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达到 60 分以上的,为合格党员,可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各类先进评比;60 分以下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理,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促其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理。镇党委将于每年1 月 15 日前,将所属党支部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花名册及其积分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成立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实施。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党支部要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党建考核计分。各党支部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列为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好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

 【20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

 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村党组织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同意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

 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群众评议积分和贡献加分四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70 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出年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参加组织生活方面(30 分) ⑴党员不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积极参加“阳光民主议事日”等活动,每缺一次扣 2 分; ⑵党员不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类集中学习、培训活动,每缺一次扣 2 分; ⑶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远程教育等网上学习积分的,扣 2 分;

 ⑷其它情节需要减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扣分。

 2、遵守政治纪律方面(20 分):

 ⑴党员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 2 分,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⑵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扣 5-20 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⑶党员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扣 5 分; ⑷党员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不参加评先树优; ⑸党员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扣 5 分; ⑹其它情节需要减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扣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20 分):

 ⑴党员完不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每项扣 2分; ⑵党员不做承诺、做出承诺不履行的,本项不得分; ⑶党员做出承诺无特殊原因履行不完的,每项扣 3 分; ⑷党员不执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的,每项扣 5-20 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⑸党员不支持项目区、村中心工作的,每次扣 5-20 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⑹党员不执行党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扣分。

 (二)党员民主评议积分(20 分)。村党组织每年“七一”前后和春节前各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半年评议积分=(“好”票数×1+“一般”票数×0.6+“差”票数×0.3) ÷总票数×10。

 (三)群众评议积分(10 分)。对党员在遵守廉洁自律规范、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每季度组织全体村民代表、群众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季度评议积分=(“好”票数×1+“一般”票数×0.6+“差”票数×0.3) ÷总票数×2.5。

 (四)贡献加分(最高 20 分)。主要采取党员自主申报和群众提议的方式进行,根据发挥作用情况予以加分。贡献奖励加分每季度组织认定一次,主要有以下方面:

 1、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奋不顾身、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加 3 分; 2、党员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活动,为村里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每次加 3-5 分; 3、党员帮助党组织积极参与处理、制止化解信访问题或矛盾纠纷的,视效果每次加 3-5 分; 4、党员因工作突出,年内受到项目区、区或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按 2 分、4 分、6 分加分;

 5、在其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需要加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加分。

 四、积分程序 (一)积分收集。党员参加村里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由村党组织及时登记并核算积分。党员贡献情况,由村民代表收集、群众提议或由党员本人、群众直接向党组织提出。

 (二)组织审核。村党组织每月结合民主议事学习日活动,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季度认定(程序为基层党组织通报每名党员积分事项、党员进行补充、其他党员和村民代表发表意见、无异议后汇总)。项目区党建指导员负责所包靠村的党员积分制指导,开会时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要将党员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同时报项目区党工委备案。

 (三)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组织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群众评议积分和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项目区党工委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年度积分和一贯表现,在项目

 区党工委指导下,村党组织评定出优秀党员(100 分以上,含100 分)、合格党员(80-99 分,含 80 分)、基本合格党员(70-79分,含 70 分)和不合格党员(60 分以下),基础得分低于 60分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党员数量原则上掌握在党员总数的 10%以内。评选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二)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 3、违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 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三)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

 关规定优先发展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进行组织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逐级落实责任。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村党支部要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区党工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社区关于落实积分制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党建办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在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时,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人员责任。

篇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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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性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1、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着力解决党员活动开展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一套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

 2、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量化管理,增强党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党员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在党员“亮身份、做好事、比奉献、当先锋”、党员家庭户挂牌、党员联户帮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积极营造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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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常态化教育和管理,积极搭建党员学习活动平台,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确保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能力不断增强。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党员管理工作水平。

 三、内容及方式 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和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等类别。

 (二)分值设置。党员年度积分共设置分值 100 分,由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构成。

 1 1 、 日常行为积分,共设置 0 70 分。

 思想政治方面(20 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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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等。

 履行职责方面(20 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得失;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

 发挥作用方面(10 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开展方法,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等工作。

 遵纪守法方面(10 分):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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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则、率先垂范;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道德品行方面(10 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观念强、工作作风实,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

 2 2 、 年度评议积分,共设置 置 0 20 分。

 按照《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章组通〔2015〕11 号)文件要求,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 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3 3 、 突出事迹加分,共设置 0 10 分。

 一是在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拆违拆临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项和分值;二是荣获区级以上荣誉的计 10 分,荣获街道荣誉的计 8 分。

 (三)积分登记。积分制考核管理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 1 、 “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就日常行为经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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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签字确认后,向党支部汇报个人自评得分情况;组织考评,各党小组长每季度将《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汇总交党支部,党支部对每名党员进行季度考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党员进行年度民主评议。

 2 2 、 “两审”: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积分都须经党支部审议后,再报党工委审定。

 3 3 、 “一公开”:党支部要将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得分和年度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党员年度考核积分为日常考评得分的平均分与年底评议积分、突出事迹加分之和。

 (四)积分应用。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结果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得分在70 分(含 70 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由各党支部按照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对其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党工委对得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按照基本合格党员交由所在党支部对其重点管理帮扶;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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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实行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进一步完善积分考核细则,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支部书记在抓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参与积分制分类考核,发挥表率作用。

 2、严格把握程序。各总支、支部要认真了解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工作步骤,熟悉积分内容,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做好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相互衔接,做到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要抓好积分程序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循。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激发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量化考核,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积极性。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工作,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帮教力度,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总结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要结合党员分类等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台账。

 3、强化督促检查。党工委把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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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让每位党员熟知党员积分制分类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党员对分类管理、积分考核的知晓率。党工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2、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3、两新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4、党员日常行为季度公示表 5、农村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6、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7、两新组织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8、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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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年老体弱党员的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鼓励参加积分制管理,发挥作用。对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公示,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根据民主评议和日常表现情况确定等次;党支部应指定党员定期联系走访,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工作单位有支部的和常年在外不能正常参加村居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则上要将组织关系迁入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外出半年以上却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出组织关系的党员,采用网络、微信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参加组织学习,每次学习后,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要单独建立学习档案。对外出党员的考核,流动党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支持集体公益事业,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每月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及表现情况。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党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取 4个季度平均分为日常行为得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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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 分)

 2、组织生活(15 分):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2分;请假者,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党支部批评教育不改正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履行职责方面(0 20 分)

 1、岗位认领(5 分):结合村居和自身实际,认领适合自己的岗位,(如:环境卫生监督岗、文明行为(红白事等)劝导岗、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岗、绿化苗木维护岗、精准扶贫联系岗等)无故不认领者,不得分。

 2、履行岗位职责(10 分):按照自身认领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员群众提出意见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工作完成情况(5 分):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完成分配的工作。计 5 分,未完成者不得分。

 (三)发挥作用方面(0 10 分)

 1、联系群众(3 分):发挥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政策和村居事务的宣传员,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帮助群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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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2、参加公益性活动(5 分):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积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3、为群众服务(2 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遵纪守法方面(0 10 分)

 1、遵守法律法规(3 分)。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加强自律。出现违纪问题的不得分。

 2、缴纳党费(5 分)。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者,每次扣 1 分,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执行。

 3、矛盾调解(2 分)。协助党支部调解邻里纠纷,维护村级稳定,无越级访、缠访、闹访。有越级访、缠访、闹访等情形,此项不得分。

 (五)道德品行方面(0 10 分)

 1、社会公德方面(3 分)。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时刻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群众提出意见并核实的,每次扣 1 分,违反相关规定的,依规处理。

 2、家风建设(3 分)。注重形成良好家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由于自身原因和邻里群众闹矛盾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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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移风易俗(4 分)。带头遵守红白理事会规定,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出现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二、年终评议(20 分):年终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三、突出事迹加分(10 分):一是指在拆违拆临、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分值;二是荣获各级党委表彰的,区级及以上记 10 分,街道记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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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四个季度取平均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1、政治坚定(5 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

篇三: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领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作用,奖优罚劣,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党支部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党员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分(60 分)、先锋分(40 分)和扣分三项。积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件 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一)基本分: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 。

 (二)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

 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等情形。

 )

 (三)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

 四、积分流程 积分通过个人申报、党支部(小组)初评、支委会审定等途径进行积分申报和审定。基本分由党支部(小组)根据每名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先锋分通过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等途径形成;扣分通过支委会商议、党员评议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形成。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活动、进社区服务等集中性活动,原则上应实时登记;因故未能及时登记的,由党员本人提出并由两名党员证明,待下次参加活动时补录。积分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小组)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二)党小组初评。各党支部(小组)明确一名记分员,依据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的内容对本组党员进行积分,党支部(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根据党员个人申报、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和先锋分项目相加后减去扣分项目,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支委会评定。党支部明确一名核分员,对党支部(小组)上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支委会每半年召开,在党小组初评的基础上,经由支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党员积

 分,支委会委员签字认可,最终党支部书记签字决定方可作为党员积分。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或局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局机关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按照“年度积分=年度基本得分+年度先锋得分-年度扣分”的方式计算党员年度积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五、积分运用 )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考核 2 次,6月30日前核准上半年积分,12月30日前将全年积分加总,形成全年综合积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年度积分自动清零。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 10%的党员,在基本分无扣分的前提下,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绩效考核、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 10%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五)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委员,要严以律己,恪尽职

 守,担当进取,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做好示范引领。

 六、工作要求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支委会成员和各党小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落到实处,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 ( 二) ) 强化督导检查。**党委将不定期对党支部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 三) ) 严格考核奖惩。**党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2.**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3.**党员记实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附件 1:

 **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项目 积分(扣分)内容 分值 基 础 分 占 60分 1.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每次 3 分 2.按照《党章》规定,按时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每月 2 分 3.通过参加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政策法规,认真记录学习笔记。

 每年 1-12 分 4.积极参加单位、机关支部和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每次 3 分 5.根据机关支部安排,积极撰写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等,并及时交党支部存档。

 每次 3 分

 6.积极参加单位安排的脱贫攻坚活动,蹲点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每次 5 分 7.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每次 5 分 8.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公益或集体事业,捐款捐物。

 每次 5 分 先 锋 分 占 40分

 9.积极参加支部和工会安排的交流发言、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每次加 5 分。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加5 分。

 每次 5 分 10.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被党组织采纳。

 每次 5 分 11.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本单位加 5 分、市级加 7 分、省级加 10 分)。在年度考核中,获得称职等次的加 5 分、获优秀加 10 分。

 每次 5-10 分 12.带头到党校、所在支部、联系点等基层单位讲党课

 每次 5 分 13.积极参与党支部安排的日常工作。

 每次 5 分 14.其他加分情形(党员申报后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扣 分 项 1.无正当理由缺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次扣 5 分。学习笔记不认真、不完整每次 3 分。年度考核不称职扣 5 分,基本称职扣 3 分。

 每次 3-5 分 2.工作中出现失误,并受到提醒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情形。

 每次 3 分 3.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问责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或参与不法活动等不良行为。

 每次 10 分 4.其他扣分情形(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 2: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党支部

 年度

 党员姓名:

 序号 积分内容 登记日期 积

 分 管理员 签字

 合计:

 分

  党支部书记签字(签章):

  日期:

 附件 3:

 -----年度**党员记实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机关党支部

  年

 月

 日

 姓名 是否参加 (打“√”或签字)

 基本分 先锋分 扣分 纪实情况 如:王×× √

 3 4

 交流发言

  讲党课

  心得体会

  党支部(党小组)管理员签字:

 党支部书记签字:

篇四: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细则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扣 分得分日常行为积分政治合格(20分)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5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的扣 5 分。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无故不参加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或会议,扣 2 分/次。3、增强“四个自信”,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5公开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的扣 2分/次。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扣 1 分/次;因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被查实的,扣 2 分/次。执行纪律合格(20分)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 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扣 1 分/次。2、按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组织生活。5无故缺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组织生活,扣 1 分/次。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5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5品德合格(20分)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存在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生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2 分/次。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口碑好。5 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扣 2 分/次;3、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孝敬父母、爱护子女。5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扣 5分。4、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4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的,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发挥作用合格(20分)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团结同志,相互配合,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扣 2 分/次;工作拖拉、效率低、推诿扯皮的扣 2 分/次;工作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扣 2 分/次。2、积极开展“三联二访一帮”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5不按相关要求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扣 2分;不按要求走访群众,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扣 1 分/次。3、支持参与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帮助教育引导群众,调解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5不支持不参与党建、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扣 2 分/次;4、践行党员承诺,服务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敢于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积极奉献。5不参与党支部号召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扣 1 分/次。年 月

 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加 分奖励积分(10分)1、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31、个人工作、学习(含文体活动)受到表彰的,省级加 3 分,市级加 2 分,县级加1 分,单位加 0.5 分。同一表彰内容按最高分计算,不累加。2、在各级党报党刊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3公开发表党建新闻、信息和文章的,国家级加 3 分/篇,省级报刊加 2 分/篇,市级报刊加 1 分/篇,县级报刊加 0.5 分/篇3、其他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4其他方面包括招商引资、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抗洪救灾等,酌情加 1-3分/次。年度评议积分(20分)评议为优秀:20 分合格:15 分基本合格:10 分不合格:5 分20注:1、扣分项目累计扣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2、以下党员该年度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侵占集体资产或者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3、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60-69 分(含 60 分)为基本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关键词: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量化 实施方案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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