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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议题制度4篇

时间:2023-03-19 00:50: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4篇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 第1页共13页22022机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详细版) 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长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4篇

篇一: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

1 页 共 13 页 2 2022 机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详细版)

 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及党内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 2 页 共 13 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局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坚持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局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局领导班子的决定。

 二、主要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市教育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适用于市教育局领导班子。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事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以下各方面事项:

 (1)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彭州市委会议及审议通过的文件精神; (2)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和彭州市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3)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和彭州市委组织开展的党内重大活动; (4)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大会议及审议

  第 3 页 共 13 页 通过的文件精神; (5)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会议及审议通过的文件精神; (6)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出台的全局性政策文件; (7)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级部门拟定的各项工作要点及专项工作部署; (8)其他需贯彻落实的重大事项。

 2. 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市委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党内制度改革和执行机制改革等内容的事项; (2)对国家、省、市、市级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等内容的贯彻事项; (3)其他可能影响全局的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事项。

 3. 涉及教育资源配置、社会稳定和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选址、建设等事项;

  第 4 页 共 13 页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生政策; (3)教育系统内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4)其他涉及教育资源配置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4. 重要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主要包括:

 (1)涉及诸多群体利益的行业制度或政策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2)在长期实践中,已被群众认可或关系群众长期利益的制度或规定的修改、变更和废除; (3)涉及教育系统各项组织纪律、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5.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 上级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等事项。主要包括:

 (1)干部的提名、推荐、考核考察、评价等事项; (2)上级安排的考察、核实、调查等事项。

 2. 本级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等事项。主要包括:

 (1)局机关中层和教育系统学校领导人员的任免和调整; (2)教师的招聘、录用、挂职、对口帮扶、轮岗交流、

  第 5 页 共 13 页 调动等涉及的政策或事项; (3)教育系统评先评优、表彰奖惩等事项。

 3. 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 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安排,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及重大工程变更等事项。主要包括:

 (1)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重大建设项目; (2)纳入教育局管理,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申报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建设项目; (3)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增添工程量且投资额超合同金额 5%以上的建设项目。

 2. 重大国有资产监管、处置、收益方案及重要物资设施设备的采购、处置等项目。主要包括:

 (1)涉及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处置、收益方案等事项; (2)涉及国有资产出租,需按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的事项; (3)涉及政府物资采购,需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 6 页 共 13 页 的事项。

 3.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涉及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活动、项目洽谈、项目审定、协议起草、协议审核等事项; (2)其他涉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重要事项。

 4.重大活动项目安排。主要包括:活动引进、方案制定、活动实施。

 5.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 职责范围内财政(财务)年度收支预算草案的编制以及重大的预算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1)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年度预算收支进行编制; (2)单位预算草案审定; (3)年初已纳入预算但未细化,且金额较大,需按财经规定进行会议审定的; (4)年初未纳入预算确需新增或变更的项目,且金额较大,需按财经规定进行会议审定的; (5)单项财务资金支出金额较大,且按财经规定需要会议审定的。

  第 7 页 共 13 页 2. 数额较大的资金分配和使用。主要包括:

 (1)按照财经相关规定需会议审定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2)局机关单笔经费支出 20000 元(含)以上、下(直)属单位单项同类资金额度 50000 元(含)的以上的大额资金分配(有政策明确规定标准的大额资金支出除外,如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解缴等)。

 3.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下(直)属单位较大额度的投资安排。主要包括:

 (1)下(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研究审定; (2)下(直)属单位项目启动后,投资金额有变更的。

 4.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参会人员

 1.会议参加人员为全体局党组班子成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般采用局党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局党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局党组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如涉及重要事项,虽然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但缺席人员较多,一般应改期研究决定。无特殊情况,分管此项工作的党组成员或局级领导必须到会。

  第 8 页 共 13 页 2.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参与并监督,如遇特殊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无法参会的,可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代会。

 3.机关党委组织员、党委办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科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会议。

 4.根据工作需要,涉及科室及下(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前准备

 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事先征求党组班子成员的意见后确定,或经主办科室(单位)提出上会申请,办公室初审,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由党组书记审定是否提交会议。会议严格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在会上临时动议。

 2.调查研究。决策事项建议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设计和拟定决策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

 3.会前通知。局党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召开。除临时召集外,会议具

  第 9 页 共 13 页 体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召开前 1 天通知,会议有关材料原则上应在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参会人员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4.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临时动议“三重一大”事项。

 (三)会中议决

 1.会议主持。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领导班子中提出“三重一大”议题的分管负责人因故未到会的,原则上对该议题暂不进行审议。

 2.集体讨论和表决。会议讨论应坚持一事一议。先由有关科室(单位)或分管领导汇报议题内容,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根据需要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应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个人意见,并归纳大家意见形成结论。

 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对决策事项意见分歧较大的,除紧急情况按照少

  第 10 页 共 13 页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票决外,原则上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充分酝酿成熟后再提交决策。领导班子成员对已作出的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说明理由,同时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录。

 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局党组作出决定而又不能及时召集会议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通报。

 3.邀请列席会议。视议题情况可邀请相关方面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等列席旁听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4.会议记录。会议必须作正式记录。会议记录必须记录每项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和最后决议及落实决议情况。每召开一次党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均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规定存档。

 5.纪要下发。党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纪要应及时印发给局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党委组织员,其中,涉及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的会议纪要,按规定印发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四)会后执行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领导班子决策后,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或督促有关单位、职能科

  第 11 页 共 13 页 室办理、落实。如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其中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积极配合,实施时要体现效能原则。实施过程中需对决议作调整或变更的,必须经党组会议复议。

 2.实施决议的进展情况应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并适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时了解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四、议事纪律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在执行过程中,对已作出决策事项产生疑问的,可按程序向本级或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坚决服从执行。

 2.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特殊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其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按规定程序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需要保密的相关内容。会议决定只能由有关执行部门和具体执行者以适当形式统一发布。

 4.凡涉及到本人及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近姻近亲

  第 12 页 共 13 页 关系等有利害相关的问题时,有关人员应回避,不能参加表决。

 五、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重失误的; 2.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 4.未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6.对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的; 7.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在保密期间泄露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 9.决策内容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决定和规章制度的; 10.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11.会议记录严重不规范或篡改会议记录的;

  第 13 页 共 13 页 12.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包括: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免职或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在进行集体决策时,对错误决策提出具体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领导班子成员,追究责任时应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并报市教育局党组备案后实施。

篇二: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

1 页 共 9 页 2 2022 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及议事规则(详细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实现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制度,对企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工程项目部是企业管理的前沿,经济效益的重要源头。加强项目部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腐败,是保障我们干部队伍素质、确保工程优质和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三重一大”的定义

 “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决策。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按权限决策。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特别是项目部权限以外的事项必须履行审核审批和备案程

  第 2 页 共 9 页 序。

 (三)务实高效与科学、民主决策相结合。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务实高效决策;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科学、民主决策。

 (四)项目标准化流程和集体决策相结合。流程控制要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集体决策要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

 四、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决策时,应当以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参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意见、结论等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决策后,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五、 “三重一大”决策内容

 (一)

 制度建设

 项目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零星用工、零星设备租用、零星材料采购、费用报销、业务招待等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应集体研究决定。

 (二)

 分包及结算管理

 1、分包立项。集体研究分包立项申请。项目部对分包

  第 3 页 共 9 页 立项申请,特别是分包内容、分包形式、分包控制单价、潜在分包队伍情况、材料供应方式、计量支付办法等内容,应集体研究决定。

 2、分包招标。权限内由项目部组织实施的分包招标,应集体研究决定中标人。

 3、合同评审。项目部对与分包立项申请批复内容不一致的,应集体研究决定合同草案。

 4、补充合同。分包合同履行中涉及工作内容调整、计量计价方式变更,需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应集体研究决定。

 5、清算协议。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集体研究决定清算协议。

 对项目后期、项目部不具备集体研究条件的,上收一级,由项目部上级经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研究。

 (三)

 设备物资管理

 1、设备租赁。项目部在实施设备租赁时,应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外租设备候选人。

 2、采购管理。项目部权限内的材料集中采购,应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及采购价格。

 3、废旧、周转材料处理。项目部所有废旧、周转材料

  第 4 页 共 9 页 处理均应集体研究决定招标处理或其他公开处理方案。

 (四)

 人事薪酬管理

 1、职能部门、工区和内设作业队负责人的推荐、聘任、调整意见,应集体研究决定。任免决定权不一定在项目部,但对于项目部推荐、建议的人选,要集体研究。

 2、财务、采购、计量、结算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使用,应集体研究决定。

 3、在严格执行局、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其他薪酬福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集体研究决定。本次修订增加了“在严格执行局、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的定语,更加严谨和规范。其他薪酬福利方案,指的是奖金发放、绩效工资调整、特殊奖励等。

 (五)

 资金管理

 1、项目部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分配方案,应集体研究决定。

 2、项目部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外的资金使用,应集体研究决定。

 党群工作 1、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党群工作中的其

  第 5 页 共 9 页 他重要问题,应集体研究决定。

 2、项目部奖惩事项的确定,上级各类表彰的推荐,应集体研究决定。

 (六)

 其他项目部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六、 决策形式

 一是决策形式。凡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只有两种形式:项目部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对于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可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集体研究,如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研究党群工作等。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个人拍板等其他形式决策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

 二是会议主持。项目部领导班子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党组织书记主持,专题会议由会议议题的分管班子成员主持。

 三是参会人员。项目部领导班子会议是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达到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要求项目党组织纪检委员、组织员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专题会议参会人员由会议议题的分管班子成员决定。

 四是权限。对于项目部领导班子会议,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只有建议权。对于专题会议,所有

  第 6 页 共 9 页 参会人员都有表决权。

 七、 组织实施

 01 准备材料

 1.提前准备上会议题和材料,涉及相关部门的,应事先征求项目班子意见,充分协商。如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业务主管及分管领导请示,重大事项应向上级单位主管领导请示。

 2.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3.根据需要提供专家的专业分析报告,以保证决策的依法合规。

 02 充分讨论

 1.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一个发言表态,在其他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发表倾向性意见。

 2.如因特殊情况临时增加议题的,需征得出席人员同意方可上会审议。

 03 会议决定

 1.会议应逐项表决。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第 7 页 共 9 页 2.在会议集体讨论之后,由会议主持人代表参会人员集体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者暂缓实施的决定。

 3.在讨论与出席会议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主动回避。

 04 会议记录

 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会议的主要议题以及决策事项,审议过程及参会人员的意见和表态,主要分歧意见等,并存档备查。

 05 组织实施

 1.经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如需向公司备案或申请审批程序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2.决策作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及时分工落实。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如个人对决议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在未作出新决定之前,不得发表与集体决策相悖的言论或做出不符合集体决策的行为。

 3.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机、无法及时召开会议的情况下临时作出的决定,由临时决定人对决策情况负责,决策

  第 8 页 共 9 页 主体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八、 决策执行

 (一)项目经理、党组织书记是落实本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项目部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认真执行。

 (二)实行季度备案制度。项目部在每季度结束后的 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上报《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季度备案表》。

 (三)实行半年通报制度。项目部应结合局项目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求,每半年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在项目部职工大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大会上进行通报,接受职工监督。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私自对外泄漏、传播。通报材料于会后 15 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列入项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列入厂务、党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监督的范围。

 九、 责任追究

 按照实事求是,权责一致,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

  第 9 页 共 9 页 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规定》、《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等制度以及“一案双查”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执行或选择性执行、弄虚作假等不认真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二)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三)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决策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进行修正完善,或因管理不善、执行不力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五)对上级监督检查发现或职工反映的重大问题,不整改、不解决或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 (六)局及分公司职能部门不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或不认真进行业务监督检查的; (七)其他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决策失误或决策执行失误的。

 决策失误时,参与决策的人员在会议上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应责任。

篇三: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

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引领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的通知》工作要求,经党委研究,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作为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促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取得实效。

 二、学习主体

 学院各级党组织。

 三、学习内容

 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2.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

 3.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安排的其他专题学习内容。

 四、 学习 形式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作为政治安排,严格执行落实。每次召开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第一议题”都要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内容。

 在召开会议时,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作出决策时,要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五、学习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要精心组织,迅速落实,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

 2.书记带头领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书记在会前要对党委会议议题严格把关,组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材料印发给相关人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3.紧密结合实际: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要聚焦职业院校党建工作,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长期坚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六、学习考核

 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中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坚决防止“一阵风、一场雨”。要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党组织,执行情况与党组织年度考核挂钩。

 局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为及时全面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 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及县委精神,参照省市县委办公室的有关做法,特制定局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一、及时收集第一议题。由局办公室通过中央和省、市文电、新闻媒体、工作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会会议议题库,经请示局领导同志后,办公室组织起草上会材料,尽快安排上会传达。

 二、明确议题优先次序。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局党组会会议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的情况下,每次局党组会会议应安排至少一个议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会会议议题的排列顺序 为: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传达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的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市的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县的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我局相关政策文件和重要事项,研究人事相关问题。

 三、规范第一议题上会传达程序。一般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内容涉及的业务领域分管局领导同志负责传达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其他分管领导补充汇报我局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建议,与会同志讨论发言,局主要领导同志作总结讲话。

 四、严格审核第一议题上会材料。坚持政治第一标准, 严把材料内容政治关,确保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准、充分,贯彻落实举措务实、管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有全文的,传达全文或经局领导同志审定的传达提纲;只有新闻通稿的,传达新闻 通稿。

 五、形成贯彻落实工作闭环。根据局党组会决定,如需会议后第一时间起草会议纪要,则按程序报批后印发至局领 导同志,并转局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办,定期报告阶段性落实情况,形成抓落实的工作闭环,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篇四: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

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局党组和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审计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和实行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长期坚持、认真执行,真正把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三条

 局党组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组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同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以党建高质量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贯通起来,做到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充分讨论交流,提出务实管用、明确具体的落实执行建议,通过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最终形成局党组贯彻落实第一重要议题的措施意见。

 第四条

 “第一议题”主要学习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新颁布的党内法规文件,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等。

 第五条

 每次党组会议召开时,首先由党组书记领学,

 会上要安排 2-3 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职责进行重点交流发言,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第一议题涉及的分管党组成员要围绕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党组会讨论。

 第六条

  机关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将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所学内容,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原文学习传达、组织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集中观看专题片、开展案例分析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推动党支部落实局党组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意见。

 第七条

 局党组书记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具体负责局党组学习保障;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开展本级党组织学习。对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措施,要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及时跟进督办、下发通报。

 第八条

  局党组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或经常性督促检查,并将结果纳入考核。各党支部要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在组织支部书记开展年度述职评议时,将进行通报讲评,切实推动从严治学向纵深发展。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 2022年第一议题制度 议题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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