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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谈话方案9篇

时间:2023-03-17 03:00:01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谈话方案9篇纪检谈话方案 纪委谈话与函询工作方案 为适应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谈话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谈话方案9篇

篇一:纪检谈话方案

委谈话与函询工作方案

 为适应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谈话与函询工作的新路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省纪委《关于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和《郴州市纪委谈话与函询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谈话与函询工作是新时期纪委一个重要的监督执纪措施,改进谈话与函询工作机制和进一步加大谈话与函询工作力度,有利于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的教育、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利于使谈话与函询这种形式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一个常态化工作,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回应社会关切。

 二、机构 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工作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依托区纪委信访室设立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办公室(简称谈话与

  函询办),由邝东君任主任,刘训泽、李维光、廖建忠、宋晓明、黄晓信、邝厚涛、吴云峰任副主任,陈玲、袁爱群、张程波、李君平、何爱华、何琛宏、谢忠、曾红为成员。谈话与函询办下设六个小组。第一组由吴云峰任组长,袁爱群、彭冠豪为成员;第二组由黄晓信任组长,张程波、谭磊为成员;第三组由廖建忠任组长,李君平、吕湘枝为成员;第四组由邝厚涛任组长,何爱华、朱伟杰为成员。第一至第四组分别负责本纪检监察室联系范围和业务内的谈话函询工作。第五组由李维光任组长,何琛宏、陈荣蓉为成员;第六组由宋晓明任组长,谢忠、曾红为成员,这两组主要负责廉政谈话相关工作。

 三、职责 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办的职责是:负责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后确定的谈话函询工作;负责区委、区纪委对区管干部的廉政谈话以及区纪委采取诫勉谈话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纪委有关谈话函询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谈话函询的工作指导。

 四、任务 (一)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采取谈话或发函的形式,由被反映人说明情况,以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的一种监督执纪方式。根据情况,谈话与函询办采取谈话、函询、谈话与函询、

  委托谈话的方式开展工作,对谈话函询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纪委的一项职能,是预防腐败的一种手段。廉政谈话分为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约谈。

 1.例行廉政谈话。例行廉政谈话的主要任务是,了解该系统、该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和要求。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办负责例行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

 2.任前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是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其目的是让其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上从严要求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干净干事不出事。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办负责任前谈话的组织实施。

 3.约谈。约谈是针对区直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或区管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约见谈话,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责令整改的一种监督方式。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办负责约谈的组织实施,并对约谈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或者虽然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通过谈话对其进行诫勉

  的一监督措施。区纪委谈话与函询办负责区管干部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并对诫勉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措施 (一)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谈话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实现谈话与函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协调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既要各尽其责,又要紧密协调配合,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常态。

 (三)加强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谈话与函询工作,普及谈话与函询工作政策和纪律,形成舆论氛围,使广大领导干部支持和配合谈话与函询工作。

 (四)严肃纪律。谈话与函询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分,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的保密纪律,凡违纪者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纪检谈话方案

16 年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 2016 年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一):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要点及分工

 为贯彻落实 2016 年宜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查纠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扎实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行医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医院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防范,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建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形成实际有效制约,着力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惩防体系,着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着力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医院事业发展新跨越。

 (二)医院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服务行为得到全面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增强,群众满意率、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要点

 (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教育上有针对性地下功夫,把思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经常抓、反复抓。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院耗材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等相关制度,继续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牵头领导:周福民;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各支部)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调研,结合医院实际,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和宜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分工》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医院改革后的职责、职能,重新设定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

 的防控措施。(牵头领导: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分室、各支部)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治理腐败。医院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牵头领导:刘子龙;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

 (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委做好党的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医院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加大党委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力度,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牵头领导:

 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公室、各支部)

 (五)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研究制定党委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约谈、诫勉谈话、问责制度,使监督,执纪、问责等主要工作有章可循。(牵头领导:李青青;牵头单位;办公室、医务科)

 (六)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来;改变全方位、全领域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对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结果进行延伸查处上来;改变一竿子插到底、从头查起的做法,把重点放在督促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上来,确保宜春学院及市卫计委 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牵头领导: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

 (七)深化落实八项规定。落实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切实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从具体问题抓起,及时提醒、督促和检查,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防范。要严格执纪问责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牵头领导:刘子龙;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

 (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树立不办案就是失职、压案不查就是渎职的意识,集中力量查办违纪案件。要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外,对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而导致医院发生重大违

 纪违法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牵头领导: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2016 年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抓牢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卫计委等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四)严格贯彻执行。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对医院党委确定的本年度重点工作要落实到底,共同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2016 年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二):2016 年第一季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活动通知

 2016 年第一季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活动通知

 2016 年第一季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活动通知

 根据《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所辖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廉政谈心提醒关爱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会议安排部署,为找准廉政谈话切入点,推进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引导干部职工健康成长,经局党组同意,决定于 2016 年第一季度开展普遍廉政谈心提醒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 年一季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谈心人

 局纪检组长负责谈心,局监察室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三、谈话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普遍谈心提醒

 对象: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主要内容:1.所在处室及个人落实 2014 年度局党组、局 领导班子决定、决议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2.所在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情况。

 3.所在处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情况,风险点的梳理、风险等级的调整及防控措施的完善情况。4.所在部门、处室及个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的情况。5.宣读陈刚书记列举的贵阳市存在的政治纪律八个方面问题及其主要表现。6.宣读近期上级下发的有关工作、政治纪律有关规定,如:中央“八项规定”、贵州省“五条禁令”、《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贵阳市二十九实施细则、“五大禁令”等。7.其分管局 领导提供所需谈心的内容。

 (二)任前廉政谈心

 对象:一季度提任干部。【2016 年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四、有关准备工作

 (一)收集意见建议

 局监察室、综合处在开展谈心提醒工作前需针对各个处室的实际情况广泛收集有关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收集意见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二条,一是与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沟通,了解领导对处室的意见建议;二是与服务或工作对象沟通,了解相关处室在开展公务活动时的廉洁自律情况。

 (二)拟定工作建议或要求

 根据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局监察室从各处室的具体情况考虑,拟定如何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执行力建设、效能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工作建议或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谈心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政治责任感,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与干部职工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

 (二)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三)对需要提请谈心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四)对谈心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应。

 (五)谈心要规范使用《廉政谈心提醒教育记录簿》作好记录,建立台账,并对谈

 话结果开展跟踪问效。

 2016 年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三):2016 镇委廉政谈话工作方案

 一、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

 廉政谈话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纪委做好廉政谈话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廉政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党政主要领导、各站所长及涉及民政救灾款物发放、涉农“三项补贴”发放的人员;新调整的村组干部;群众有反映及纪委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轻微违纪现象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

 三、廉政谈话的内容和方式

 (一)谈话类型内容。

 1.例行谈话。实行镇党委、纪委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廉洁从政,定期、不定期地同下级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2.任前谈话。镇党委书记与新调整的村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要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宗旨、廉洁自律规定、党政纪条规教育,提出廉洁勤政要求,明确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增强“一岗双职”意识,抓好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懂得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服务,权利意味着奉献,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3.诫勉谈话。与群众有反映或经了解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指出问题,讲清危害,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限期整改。诫勉谈话涉及敏感问题和需保密的事宜,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一起或单独进行专门谈话。

 4.一般性谈话。镇领导与村领导、各党总支领导与各支部领导、各支部与支部成员实行垂直谈,通过谈心交流,了解谈话对象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教育,要求其廉洁勤政,接受监督,树立清正廉明的形象。

 (二)谈话方式

 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话。

 四、谈话的原则和要求

 (一)开展廉政谈话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以关心、保护、教育干部为目的,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要平等相待,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帮助领导干部改进缺点和不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实行“三必谈”,并注重谈话的及时性、灵活性、针对性和普遍性。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时间确定相应的谈话内容和方式,做到有的放矢。对党组织和站所主要领导和涉及“权、钱、人”的热点岗位以及执纪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要重点进行教育。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反映,随时发现、分析、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预防在前,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三)开展廉政谈话要严格时限。一般性谈话一年两次。任前谈话,要在安排后一个月内完成。诫勉谈话,要在安排后两周内进行。紧急情况下,随时进行。当干部工作岗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和容易发生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谈话。

 (四)廉政谈话要严格手续。谈话结束后,谈话人或参与谈话人要将谈话安排表、通知、提纲及谈话记录一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五、谈话应注意的事项

 谈话要注重增强谈话的艺术性,谈话人必须做到:一要平等待人,谈话人同谈话对象进行同志的交谈。二要客观公正,谈话人在谈话过程中不能先入为主带主观倾向。三要增强谈话的责任感,谈话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个人感情用事,但要直截了当地指出被谈话对象存在的思想根源,谈话应诚恳、准确、简练,既有严肃的批评教育、又有合情合理的启发疏导,要从关心、...

篇三:纪检谈话方案

1 页 共 2 页

 附件 3 廉政谈话工作方案

 编号 谈话依据及原则 根据公司《廉洁自律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谈话对象

  谈话人

 谈话方式

  谈话内容 1、谈话人应谈的内容 (1)学习公司廉洁自律及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2)提出廉洁自律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规定明确廉政建设的职责及要求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教育 (4)听取谈话对象个人的基本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及建议。

 2、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 (2)本人执行公司廉洁自律及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规定的情况

 (3)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监督的情况 (4)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拒腐防变意识的认识和态度及建议 (5)对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廉政监察 机构

  经办人

 负责人 公司领导

 备注谈话形成的书面材料由廉政监察机构整理经被谈话人签字归档为个人廉政档案。

 第 2 页 共 2 页

 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 编号 被谈话 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 面貌

 部门

 职务

 实施谈 话单位

 通知谈 话时间

 实施谈 话时间

 谈话 地点

 谈话 方式

 主谈人

 协谈人

 记录人

 谈话主 要内容

 需书面说明和整改的 问题

 被谈话人 的建议

 备注

 被谈话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纪检谈话方案

委第一巡察组谢剑峰同志在巡察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会上的讲话 2021 年 05 月 30 日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年 2 月 8 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及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组织领导有待加强,存在整改不到位现象。一是整改相关工作资料未整理归档。二是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对“执法力度不够,对全市 131 宗违法违规用地建房的当事人只下发了停建通知书,没有下达处罚通知书及开展有力度执法。”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对批少建多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超占土地建房行为开展了执法处罚,共计处罚了 103 宗,但还有 28 宗因不符合新城区总体规划未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未能完全消除违法状态。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通过查看班子会议、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记录,发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以会代学、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在学懂、弄通和做实上存在差距。抽查党组班子成员学习笔记,理论学习内容记录较少。学习强国 APP 日人均积分低,个别同志周积分在两位数以下。江西干部网络学院 2020 年度部分干部未完成学习任务。

 2.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够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较突出。2013 年以来,全市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2129个,占用耕地面积 421.06 亩,占用基本农田 72.46 亩。其中涉及农民建房1862宗,占用耕地面积276.17亩、基本农田31.75亩,为全部违建物的 87.46%。

 3.土地项目实施管理不够到位。在推进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够到位,成效不理想。一是项目实施有差欠。2016 年 1 月竣工的井冈山市新城镇等 4 个乡镇6 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只实施了 1 个村,还有 3 个乡镇 5 个村未实施。二是项目未如期完工。2016 年至 2019 年共实施了6 个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就有 5 个项目工程未如期完工。三是项目实施成效不理想。如 2017 年井冈山市鹅岭乡神源村等10个乡镇场1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计划新增耕地162.4亩,实际新增耕地 87.05 亩,只占计划的 53.61%,与目标相

  差较大。

 4.闲置土地处置不够有力。至 2020 年底,全市闲置时间较长的工业用地有 180 余亩。如江西大圣塑料光纤有限公司2007 年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有 70 亩土地至今闲置达 13 年之久。5.履职不力多次被通报。一是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和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工作滞后。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只完成 38.25 亩,占今年任务数的 9.68%,列吉安市后 3 位。二是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缓慢。2019 年 11 月 30 日、12 月 2 日分别在全省、吉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被点名通报批评。

 (三)纪律执行不够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有力,单位干部参与赌博、履职不力等问题反复,多人次受到纪律处分和追责问责。如 2017 年至 2020 年受处分干部有 14 人。未起到处理一人教育警示一片的作用。

 2.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一是机关食堂违规报销香烟。2018 年 2 月 28 日支付机关食堂 1-2 月份购菜款21110.35 元,其中报销了芙蓉王香烟 2 条 460 元。二是违规报销差旅费。

关键词: 纪检谈话方案 纪检 谈话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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